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雨小田)在第37個“6·26”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,君山法院開展了集中宣判、校園宣傳、騎行宣傳等系列活動,著力宣傳普及禁毒知識,倡導禁毒理念,積極提升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防范毒品的意識和能力。
面對面宣傳
為加強對青少年的保護,織密青少年毒品“防護網(wǎng)”,6月20日,君山法院與西城小學的40余名學生一起,前往君山區(qū)禁毒教育基地,開展“共筑禁毒防線 守護青春色彩”普法教育活動。
活動現(xiàn)場,干警們結(jié)合實物展示、動畫短片、宣傳展板、禁毒手冊,面對面向同學們講解新型毒品種類、危害及禁毒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。提醒同學們要時刻保持警惕,加強對毒品的辨識能力,增強自我防范意識,呼吁同學們遠離毒品、健康生活、珍愛生命。
集中宣判
在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,君山法院對1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宣判。
法院審理查明,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,被告人楊某在位于岳陽某街道辦附近的巷子內(nèi),兩次販賣毒品依托咪酯(俗稱“煙粉”)給他人,獲利2400元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楊某販賣少量毒品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販賣毒品罪,且其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刑罰執(zhí)行完畢以后,在五年以內(nèi)再犯販賣毒品罪,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系累犯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;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、販賣毒品罪被判過刑,又犯販賣毒品罪,系毒品再犯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。被告人楊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系坦白,且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對其從輕、從寬處罰。因此,以犯販賣毒品罪,判決楊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8000元,追繳其違法所得2400元,上繳國庫。
禁毒騎行
6月26日,國際禁毒日當天,君山區(qū)舉辦了“防青少年藥物濫用,助禁毒宣教前行 ”禁毒主題大型公益騎行活動,君山法院刑事審判團隊參加并承擔了此次活動的普法宣傳任務。
參加騎行的人員包括志愿者、學生代表、禁毒社工等約600人。騎行活動以“守護一江碧水”展陳館前坪為起點和終點,經(jīng)君山島游客中心路口返回,共約18KM。君山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柳春龍帶隊,以綠色騎行的方式向廣大群眾普及“建康人生、綠色無毒”的禁毒理念,同時也吸引了很多的群眾尤其是青少年自愿加入到禁毒騎行隊伍中。
責編:伏志勇
一審:樊芳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